关于公开征集湖库水面经营权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公告

06-22 15:01  

为坚决整治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等违规承包、入股、插手集体所有或国有湖库水面经营权(以下简称“湖库水面经营权”)的违纪违法行为,全面规范全县湖库水面经营权管理工作,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和村集体资产合法权益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征集时间

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。

二、举报范围

受理全县各级党组织、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,在湖库水面经营权领域存在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线索:

(一)违规参与经营牟利问题。本人或通过父母、配偶、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,违规霸占、强揽湖库水面经营权;利用职务便利低价受让、高价转租,谋取不正当利益;变相参与湖库水产养殖、捕捞、旅游开发等经营性活动。

(二)违规为他人获取经营权问题。利用职权便利或者职务影响力,为亲属、身边人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打招呼、递条子,通过暗箱操作、量身定制招标条件等方式,违规帮助他人获取湖库水面经营权或垄断经营资格。

(三)违规干预、插手经营权交易问题。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好处利益,在湖库水面经营权对外发包、公开流转、合同续约等环节,违规插手干预、人为操控,为他人经营活动提供便利、输送利益。

(四)监管失职及充当“保护伞”问题。履职不严、监管缺位,对辖区内违规侵占、破坏水域岸线、非法养殖等突出问题视而不见、推诿扯皮。纵容包庇甚至参与涉黑涉恶团伙通过暴力胁迫、寻衅滋事等手段非法侵占湖库水面,为违法经营主体充当“保护伞”,收受不正当利益。

三、反映渠道和方式

1.来信举报:沙洋县启林大道6号三楼301室

2.电话举报:0724-8568100

3.邮箱举报:syhkzb@163.com

欢迎社会各界、广大人民群众实事求是、如实反映问题、提供线索。我们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受理核查、快查快办,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。严禁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。对恶意举报、诬告造谣的,一经查实,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。

特此公告。

沙洋县湖库水面经营权规范管理工作专班

2026年6月22日